1.
【不平则鸣】
鸣:发出声音,指有所抒发或表示。指受到委曲和压迫就要发出不满和反抗的呼声。
2.
【申诉】
向上级或上属机关申述情由; 诉说; 法律名词。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,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﹑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,向原机关(组织)或上级机关(组织)提出自己的意见。
3.
【老师】
对教师的尊称,泛指传授文化、技术的人或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。
4.
【考试】
通过书面或口头提问的方式,考查知识或技能。
5.
【评分】
根据成绩评定分数; 评定的分数。